关于转发下达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地方切块部分)201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作市金土地农产品流通市场有限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地方切块部分)201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0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1项,下达项目总投资计划3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3500万元,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已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环评评价、节能等管理要求。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设计、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投资计划中企业承诺的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到位。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五、认真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于每月25日前向我委(投资科、服务业科)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焦作市2013年第一批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地方切块)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013年9月4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焦作支行、市审计局、市银监局、市统计局。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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