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费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通报

    按照9月3日市政府召开的配套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及五城区政府积极行动,认真履责,较好地完成了配套费专项治理行政干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现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阶段,市直有关部门、区政府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市发改委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小区召开现场协调会,调解相关退费事宜;对11家疑难案件进行调查摸底,研究下一步解决办法;先后完成了5家企业行政干预解除手续(其中3家部分解除);积极受理举报,答复群众咨询,维稳上访群众;定期以“发改信息”形式编写简报,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市直有关部门和五城区政府通报工作动态。二是房管中心协助有关单位对各相关开发企业的房产业务进行了查询和限制;对园林园实业公司等十三家企业违规企业采取措施,暂停其商品房销售手续;对整改到位的六家企业恢复相关业务;协助调查国信置业等十五家违规企业房源信息,同时还调查了恒基置业高层等企业的八个项目楼盘销售情况;三是住建局及时了解掌握配套费清退情况,督促企业尽快退费;四是国土局分别与三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过接访电话,与三家小区业主进行交流;每天主动与市配套费专项治理办公室沟通、协调;五是规划局及时了解企业退费情况;督促没有进展的东桂基金尽快退费;六是工商局对焦作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展开调查;七是市地税局对焦作恒基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1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现案件正在审理补证中,案件未结;对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纳税情况安排了检查组正在进行纳税评估;八是各城区政府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小区了解情况,做好解释、劝导和稳控工作,及时掌握各违规房企的相关信息,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    截止目前,已认定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32家企业中,21家已退费到位或基本退费到位,9家正在清退,2家没有行动。退还金额3194.38万元,协调金额2520.7万元,合计5715.08万元,按应退配套费概算合计金额7315.08万元计算,统算退费率为78.13%。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因特殊原因,退费无任何进展。焦作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明珠小区)因资金链断裂、焦作市园林园实业有限公司(园林美墅小区)因企业法人被刑拘等客观因素,至今一分未退,涉及违规金额320万元。二是少数企业态度不积极,退费工作进度缓慢。截止目前,焦作恒基置业有限公司(恒基花园高层商住楼)、焦作市鑫田置业有限公司(鑫园名苑小区)、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年雅居小区)、焦作市银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水阳光小区)等四家企业楼盘进展迟缓,退费100.26万元,仅占应退数的17%;三是个别职能部门领导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责任单位协调、督导不力;四是由于开发企业与业主协商不一致,加之行政干预效果不佳或个别小区的少数业主对政策规定等方面心存疑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诉求等原因,导致个别小区业主上访,围堵政府机关大门,甚至越级上访的现象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及要求    目前,配套费专项治理工作将由行政干预转向法律制裁阶段,各相关部门工作重心随之进行转移,下阶段工作措施及要求:一是要善始善终,认真落实责任。各部门工作人员思想上仍要高度重视,不可懈怠;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后期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处理难度更大。二是尽快立案,依法审理。对要进入司法程序的诉讼案件,法院要迅速受理,并指定素质高的法官组成合议庭,慎重审理此类案件,依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积极协调展开法律援助;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三是对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企业,要在加大和谐调解和行政干预的力度的同时,建立相当退费额度的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退费资金有保障,否则按要求进入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四是行政干预是否解除要区别对待。进入司法程序后,行政干预是否解除视情况而定,对大部分已退且余额也建立资金账户的企业,要及时建议解除行政干预;对退款进度缓慢,退款额度较小的企业,尽管已进入法律程序,但行政干预仍需维持。五是各有关区政府及其办事处要对已设立监管账户的企业,严格审核支款用途和拨付程序,不得挪作他用,待清退任务完成后,经审查方可解除监管。六是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各相关部门、城区政府要继续做好少数有疑议而未领取退款、未签订调解协议或对政策不理解的小区业主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附:1.配套费清退到位或基本到位小区统计表        2.配套费清退缓慢小区统计表     (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