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城镇供排水设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13]号 温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城镇供排水设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383号)转发给你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2013年城镇供排水设施项目1个,2013年计划投资4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10万元,温县财政投资288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会同建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切实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尽快形成新增实物工作量,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 三、请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季度末将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投资科、城市科),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城镇供排水设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013年10月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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