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
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团委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开展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豫工信〔2013〕754号)精神,现将组织参加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负责人;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电子商务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家学者;
(三)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公众形象;
(二)热爱电子商务工作,具备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来自企业的候选人,应为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所在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2012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四)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候选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来自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候选人,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人物申报表(见附件);
(二)个人情况介绍;
(三)推荐单位情况;
(四)相关职称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A4纸打印装订,1、2、3项另附电子文档。
四、组织程序
(一)单位推荐。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共青团焦作委市联合组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三部门意见一致后,加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章,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件(二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二)材料核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料合格的申报人进入候选名单。
(三)网络投票
依托省内互联网门户网站、电信运营商同步开展网络和短信投票,得票前20位的候选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组织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
按照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各占50%的比例,确定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人物名单,并在省内媒体进行公示。
(六)颁发证书。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人授予“第一届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人物”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筛选本地和本单位的先进典型人物。同时,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荐的遴选机制。
(二)严格标准。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真正把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成效显著、善于创新、具有示范意义的先进典型人物推荐出来。
(三)注重配合。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县(市)区委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选出典型,联合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四)表彰先进
入选的“第一届河南省十大电子商务杰出贡献人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共青团河南省委将组织省内媒体重点宣传,提供1—2年的免费创业咨询服务和指导,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小额贷款支持,符合河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入会条件的将优先入会。
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继山 356939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东胜 3569138
共青团焦作市委 胡 忱 356826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室
电子邮件:jz03913569391@126.com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焦作市委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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