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焦作年鉴(2014)》是系统记述2013年度我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和工具书,是“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载体,是了解、研究、认识、宣传焦作的窗口和平台。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人民武装、法制、工业、农业、商务、旅游、城建环保、交通邮政、金融、经济监督管理、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县(市、区)概况、人物、文献法规等栏目。现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就《焦作年鉴(2014)》供稿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稿内容
(一)大事记。2013年在全国、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的自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项目、投资、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情况的重要事件,由各供稿单位提供。
(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军分区年度工作报告及中央、省、市领导调研活动;市委全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情况,市委主要工作部署及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市政府全会及常务会议召开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视察、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工作情况;市政协会议及常委会议召开情况和有关重要工作情况;焦作军分区党委(扩大)会议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市纪委全会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等由其办公室提供。
(三)百科部分,包括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十大建设”专项行动、“人民在心中,转型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制止“双违”工作等)。2013年度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开展及经济转型的成效、年度亮点工作、取得经验和存在问题等;重大投融资活动、项目建设、民生工程、节能减排、文化建设等进展情况;在焦重点企业、“双高”企业、著名或驰名品牌等简介资料;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情况(其中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有先进事迹材料)等;至2013年12月31日在职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由各供稿单位和中心工作牵头单位提供。
(四)县(市、区)概况。2013年各县(市、区)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状况资料及图片(不少于10幅);五大班子领导成员名单;所辖乡、镇、街道发展的特色、亮点(如地区优势、品牌优势、名优特产品)概况及党政正职名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
(五)人物。2013年表彰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先进个人,著名人士,国家、省级各领域拔尖人才简介,由各有关单位提供。
(六)图片。2013年中央、省、市领导在焦考察调研活动以及我市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城市新貌等的图片资料,由焦作日报社及相关单位提供。能反映各部门、各单位2013年主要工作和部门特点的随文图片(不少于5幅)及各类人物照片,由各供稿单位提供。
二、供稿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提供稿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供稿通讯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焦作年鉴(2014)》的组、供稿工作。
(二)稿件内容要体现年度特色,注意把好政治关和保密关,凡规定不宜公开刊载的不要报送。
(三)要积极提供有代表性的能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绩、特色和亮点的图片及各类统计表格资料。图表应与文字内容相符。
(四)条目是年鉴内容记述的表现形式,要求一事或一项工作记一条。条目标题要力求精练,内容要概括全面、客观真实、表述完整、数据准确,要围绕2013年度全市各行业、部门的中心工作,选取真正能代表和展示本部门工作业绩、行业特点、年度特色、精神风貌和整体形象的供稿内容,不作预测、展望及理论阐述,避免空话、套话。
(五)正确把握年鉴体例文风,行文语言要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各种称谓要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即用第三人称表述),不用“我省”“我市”“我局”等第一人称称谓。标点符号、数字使用、计量标准等要严格遵循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六)报送稿件标题使用三号黑体,正文使用三号仿宋字体;荣誉要记清获奖名称、时间、授予单位;图片要标注详细文字说明(时间、人物、地点、事件等);文后署供稿人姓名。稿件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纸质文稿二份。
(七)报送时间。为保证《焦作年鉴(2014)》按期出版,各单位务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将稿件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光盘形式报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地 址: 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B座129室
联系电话: 3569307 3569306
联 系 人: 杨红梅 刘承国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