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
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和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84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4〕14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等级认定企业,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具有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
(三)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负责推荐,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县(市)区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逐步实现在中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gltxpg)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有关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2014年第3号),请在市工信局网站《焦作信息化》“两化融合”栏目中下载电子版。
(五)申报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继山 张 丹 联系电话:3569391
电子邮箱:jz03913569391@126.com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室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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