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驻焦单位:
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切实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和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管理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以档案管理工作“五进”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载体,市、县(市、区)联动,做到“四个在基层”(即业务服务在基层、技术指导在基层、引导示范在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实现“三个延伸”(即职能延伸、服务延伸、指导延伸),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塑造“文明、敬业、规范、高效”的行业风貌,通过二至三年的业务联动,使我市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上一个大的台阶,为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1、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
2、联系基层、贴近基层、向基层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及时总结基层档案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3、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全市档案管理水平上台阶。及时依法处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4、主动融入、全力服务、全面记录,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
5、分类管理、规范认证,培育基层档案工作典型,提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6、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升能力,通过档案服务“五进”锻炼队伍,增强能力危机意识,避免出现岗位疲劳现象。
三、服务内容
1、档案管理工作进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市)、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帮助行政村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农村低保档案、土地流转档案、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农村宅基地档案、粮食补贴档案、户籍档案、集体林地承包档案等。
工作目标: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规范建设档案室,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各行政村做到“有库房、有柜架、有档案、有制度、有人管”。指导建成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市)1个,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标准。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旅游特色村、历史文化名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认证工作。
执行标准: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档发〔2010〕3号),《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测评办法》(豫档发〔2011〕16号)
责任人:杨春民、程媛媛、王军、郑艳玲、兰晓芳
联系人:程媛媛 联系电话:3569227,13838911728
2、档案管理工作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指导社区及其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收集保管本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帮助建立社区服务档案、社区管理档案、社区文化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共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等。注意指导新领域、新专业、新机构、新型组织及时建立档案工作。
工作目标:指导城市社区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设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导四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培育社区档案工作典型20个。
执行标准:《河南省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豫档发〔2012〕14号)
责任人:薛帅、张志国、王颖、王雪萍、薛莲枝
联系人:张志国 联系电话: 3569227,15003917771
3、档案管理工作进学校。深入调查研究,针对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帮助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指导设置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集中收集保管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通过举办展览、幻灯片演示等形式,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和市情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校师生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
工作目标:分类指导,培育档案工作先进典型。各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健全,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指导市属学校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活动,认证率30%以上。
执行标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河南省中小学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责任人:李玉梅、刘宏利、张瑞杰、皇甫福星、闫彬
联系人:皇甫福星 联系电话:3569230,15539193234
4、档案管理工作进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深入产业集聚区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项目档案登记指导和验收咨询服务;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档案工作;以全市规模效益30强、高成长性30高、“专精特新”30新工业企业和5A级旅游景区为重点,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指导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设置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集中收集保管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
工作目标:贯彻国家档案局10号令,完成市本级所属国有企业的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审核工作。对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认真组织竣工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各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健全,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全市30强30高30新工业企业和5A级旅游景区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率30%以上。
执行标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 42—2009)、《河南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豫档文〔2011〕17号)
责任人:刘军、张燕、唐敏、黄岩臣、易明飞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 3569227,13782713546
5、档案管理工作进机关。建立档案室工作新格局,指导各机关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集中收集保管本单位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加强对立档单位年度文件材料(含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年检。与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配合,加强对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专业档案的监督指导。
工作目标:及时指导新设立机构开展档案工作;及时做好撤并、重组机构的档案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市直机关按时完成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进馆工作。市直机关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率30%以上。
执行标准:《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认证标准》(豫档文〔2006〕54号)
责任人:李兴利、杨满玲、仝伟、王聪、孙丽群
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 3569967,18603915822
四、组织领导
档案管理工作“五进”实行一项活动一套班子、一本台账、一月一例会、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五个一”工作法。档案管理工作“五进”事关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全局,是提高全市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是档案部门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积极举措,全市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自我加压、提高效率、共同努力把这项活动开展好、推进好、落实好。
1、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调查研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
2、档案管理工作“五进”每项活动由一名正科级干部牵头负责,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推进实施。
3、局领导班子每月听取一次活动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法规业务科负责全面督导,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4、根据基层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档案业务培训班,提高“五进”活动效果。
5、各县(市)区档案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好本地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五进”工作机制。
6、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档案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符合要求;要把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档案部门实现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程监督指导。
焦作市档案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