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正大﹒花和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作市新兴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大﹒花和院小区延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请示》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与焦作市正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等资料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文件精神,结合焦发改价格[2013]439号文件一年来的试行情况,并经实地考察与研究,现就正大﹒花和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正大﹒花和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多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0.6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1.15元/平方米.月。同意你公司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以上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应认真做好价格公示事项,在小区醒目位置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小区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委重新申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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