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水利局 关于转发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农林水利)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1091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551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2372万元,市级财政投资772万元,群众自筹1224万元。 二、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深入做好前期工作,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迅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国家、省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应与解决当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统筹考虑,统筹规划和协调建设校外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以及校内供水工程,实现供水入校。本批计划安排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水处理设施等,校内设施投资不足部分由各地从教育建设投资等其他渠道解决。 四、加快推进规划内国有农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在进一步核实规划内国有农林场建设任务和实施进展的基础上,会同本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国有农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将规划内剩余国有农林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纳入明年投资计划,确保在2015年底前同步完成规划确定的国有农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五、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季报制度范围,请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 附件:焦作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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