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水利局关于转发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4]1303号)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市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57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565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448万元,省基建资金170万元,市投资239万元,县投资286万元。    二、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农业、水利部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1周内,编制完善好项目实施方案,以备评审。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四、要做好项目建设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本批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实行月报制度,要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市千亿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各发展改革、农业、水利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项目单位抓好相关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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