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焦作师专: 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校政文〔2014〕93 号)及有关材料均悉。根据市领导批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整体设施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拟建项目位于焦作市丰收路与山阳路交叉口处的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院内。 三、新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分三个子项,总建筑面积40165平方米。其中,8号学生公寓楼位于新校区西大门内北侧,建筑面积约18165平方米;教学实训楼位于新校区南大门内西侧,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3号教学楼位于新校区实验楼南侧,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四、项目匡算投资12075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置换老校区土地筹措资金)。 五、请据此完善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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