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农村工作办公室: 你区《关于呈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焦示发改〔2014〕 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及市水利局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你区委托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范围: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新打水源井6眼,配套潜水泵6台(套)、购置压力罐6个、消毒设备6套;新建管理用房6座;敷设配水管网(含配水管网干支管及入户管)总长4.3814万米。建设范围为宁郭镇小李村,文昌街道姚郭庄、金炉、石范桥、马庄、杨楼6个行政村。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94.8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6.9万元,省财政投资58.97万元,市财政投资23.59万元,群众自筹35.38万元。 四、工程效益:项目实施后,将解决5891名农村居民(其中氟超标5891人)安全饮水问题。 五、下步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工程在具体实施时,要对水源地的选择、工程形式的确定等进行认真论证,应尽可能采用管网延伸配套方式,提高供水规模,降低成本;要建立工程管理组织及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水费收取机制,以利工程良性运行。 3、要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入户工程建设,保证入户工程质量。 4、要加强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尽快核定水价,落实养护经费,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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