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6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需在市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认真学习贯彻。
2、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站进行全面自查,对网站中更新不及时的栏目(包括互动栏目)、空栏目进行彻底整改;对市政府网站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动态信息以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jiaozuo.gov.cn/col_nav_link_mixlist.jsp?wbtreeid=1119)栏目中涉及本部门的各项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相关链接等内容进行重新审查,发现错误或过时信息在4月30日前向市政府网站反馈。
3、市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件中《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要求,下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系统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pucha.kaipuyun.cn),在4月20日前填写《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并将系统客户端生成的相关文件发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电子邮箱,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导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上报。在7月23日前完成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在按要求做好本级填报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组织下级政府、部门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将本级及下级政府、部门网站填写的表格通过系统客户端生成的文件导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上报(系统账号由市政府信息中心发放)。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逐级核查,加强对所填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电话:3569456
电子邮箱:jzxxzx@126.com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