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15]71号  修武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5]1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下达我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5399万元,本次下达投资5149万元,其中省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银行贷款29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999万元。  二、请你们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请你们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按时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达产达效。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做好项目后评估工作。

                                         投资与城市发展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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