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校政文〔2015〕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你校教育教学需求,改善教学环境,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焦作市丰收路与山阳路交叉口处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院内。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际,同意该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44171平方米,主要包括8号公寓楼建筑面积17427平方米,3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4232平方米,教学实训楼建筑面积8997平方米,教学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515平方米及室外绿化、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四、项目总投资131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5万元,预备费951万元,建设期利息304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申请银行贷款9600万元,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八、请项目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洁承诺书》反馈我委。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新建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2015年7月20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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