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村区2015年王庄村饮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马村区发展改革委、农林水利局:

你区《关于上报〈马村区2015年王庄村饮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马发改〔2015〕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焦发改投资〔2015〕378号)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你区编制的2015年王庄村饮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计划安排机电井单村供水工程1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200米深机电井1眼,配套水泵1台,维修管道430处,管道开挖与回填2000余米。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9.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6.41万元,安装工程2.7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19.2万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资金直接投资。

四、工程效益:方案实施后,可解决马村区王庄村1600名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满足群众对水量水质的要求。

五、下步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工程在具体实施时,要对水源地的选择、工程形式的确定等进行认真论证,建立工程管理组织及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水费收取机制,以利工程良性运行。

3、要加强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落实养护经费,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4、请项目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洁承诺书》反馈我委。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2015年11月19日  

 

 

 

 

主题词:水利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市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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