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无谓证明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28号)和《关于印发焦作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29号)要求,市编委办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无谓证明进行了清理规范,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形成了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无谓证明清理结果。为确保清理结果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方便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编委办。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东配楼105室

    电子信箱:jzbwb@163.com

    传    真:0391-3568978

    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市直部门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市直部门拟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3.市直部门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4.市直部门拟取消的各类不必要证明目录 

附件【附件1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2拟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3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4拟取消的各类不必要证明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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