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推荐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解放区环境保护局、修武县环境保护局等3个集体为先进单位,推荐刘自胜、冯志才、冉国富、史光立、范加强、王鑫、赵德勇、冯秀丽、王磊、王永利等10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参加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报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jzhbjltb@126.com)
电话:2990622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本情况
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本情况
一、先进集体3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解放区环境保护局、修武县环境保护局。
二、先进个人10个
刘自胜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志才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科科长
冉国富 焦作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监控中心主任
史光立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综合利用科主任科员
范加强 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
王 鑫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副科长
赵德勇 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冯秀丽 山阳区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
王 磊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科员
王永利 博爱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