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函

河南省审计厅:

    2016年6月29日至7月30日,河南省审计厅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我市高度重视,对《河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豫审财调报﹝2016﹞4号)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直面问题,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动真碰硬抓落实,现将我市整改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2015年环保目标未完成,大气重点指标不降反升

    整改情况:焦作作为一个煤炭开采发展起来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目前还处于转型发展的“深水区”和“攻坚期”,一方面,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不合理、地理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2015年,受极端天气频发的影响,再加上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两家电力企业4台燃煤机组相继投运,用煤量大幅增加,致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部分指标出现不降反升,环保目标未完成。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紧紧围绕“宁可牺牲经济增长,也要尽最大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说了算,定了干,再大困难也不变”的决心,最严措施、最大力度,全市一盘棋,上下一股劲,各界一条心,不折不扣、铁腕施治,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 6 7”制度体系,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通过奋力攻坚,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与2015年相比实现“两降一升”。在2016年11月、12月连续遭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的情况下,PM10、PM2.5年均浓度实现双下降,其中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3%;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3%。全年优良天数175天,同比增加2天。

    二、部分污水处理项目监管不力

    (一)温县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量监测数据不准确。

    根据温县污水处理厂2014至2016年在线监测数据发现,2014年有3个月出水量大于进水量,如:6月份进水量73.38万吨,出水量113.54万吨,出水量为进水量的1.55倍;2015年9个月出水量大于进水量,如:11月份进水量67.07万吨,出水量82.53万吨,出水量为进水量的1.23倍;2016年1至6月全部出水量大于进水量,如:2月份进水量92.68万吨,出水量121.95万吨,出水量为进水量的1.32倍。

    整改情况:温县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06年4月,其可研于2005年批复。当时国家环保政策尚未对进水计量有严格要求,在设计时忽略了进水计量的设置。2014年7月,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投运后日处理污水能力4万吨,处理中水每日4万吨,2014年6月30日之前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万吨。

    2010年至2014年,市县环保局多次到该厂进行现场指导,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了勘察,限于运行条件,进水管道上无法安装电磁流量计,确定使用外敷式超声波流量计。由于该型号流量计受流体介质影响很大,常导致信息误差较大,而出水流量采用标准巴氏计量槽计量,精度高,相对准确。因此经常会导致进出水流量倒置或进水计数不准确。日常生产中,以出水计量为准。

    目前,为保证污水处理正常进行,不具备停产安装电磁流量计,待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在水量处于低谷时将外敷式超声波流量计更换为电磁流量计,从根本上改变进水水量监测不准确情况。

    (二)孟州市三家污水处理厂部分时段排放不达标。

    依据焦作市环境监控部门资料,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环境监控部门对孟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具超标报告67期,超标243天;对孟州市田寺污水处理厂出具超标报告20期,超标43天;对孟州市桑坡污水处理厂出具超标报告15期,超标27天。截至审计日,孟州市政府正在对孟州市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整改情况:1.关于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部分时段排放不达标的问题:为积极稳妥解决废水超标问题,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解决措施,派专人督导协调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并投资1300余万元,加大工程改造支持力度。2015年8月,经多方考察论证,该公司确定了工程改造方案。2015年10月,开始动工污水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建设了预处理水解沉淀池、混凝反应池、污泥浓缩池、乙酸钠药池,污泥脱水间、碳源投加间、多功能用房及高级氧化药剂投加单元等设施,铺设管线2747米。2016年5月30日建成投运。经进水调试,目前外排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并于2016年6月解除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实施的挂牌督办。

    2.孟州市桑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孟州市田寺污水处理厂部分时段排放不达标的问题:为使两家污水处理厂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一是关闭毛皮企业涉水工段。2016年5月以来,对违法排污和依法被停产、关闭的企业停供生产用电,拆除生产用电设施。二是加快推进毛皮加工企业整合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结合、市场调节等方式,对南庄镇的皮毛企业按5个集中鞣制企业集团进行整合。围绕企业整合,政府参股建设1个毛皮鞣制加工企业集团,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引领毛皮企业入驻园区。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管控。对未按期进入园区,私自生产超标排污,造成环境危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是加快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采取昼夜加班,交叉作业形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与施工单位建立每提前完成1天奖励1万元,延误1天处罚1万元的奖惩机制,确保2017年3月底前建成投运,2017年6月底前完成调试,达标排放。五是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工商部门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三、部分环保项目推进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部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进展缓慢或停止建设。

    一是按照焦作市2014至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每年均设置完成时限要求桑坡皮毛群、田寺皮毛群、南庄皮毛群内现有企业关闭淘汰,2016年完成时限为2016年6月,但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桑坡皮毛群、田寺皮毛群内企业直至2016年6月均处于运营状态。

    整改情况:田寺皮毛群、桑坡皮毛群毛皮企业两个皮毛群所有皮毛企业涉水工段已关停到位。正在加快桑坡皮毛园区建设,尽快使田寺皮毛群、桑坡皮毛群企业进驻园区。南庄皮毛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顺利进行。该工程总投资1.3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1亿元,综合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总进度完成设计任务的98%以上,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土建已经完成;粗细格栅井、事故调节池、膜反应池主体、反应沉淀池、配电间、中间提升泵房、污泥陀说机房已经完成;生化综合反应池(主要构筑物)主体已经完成浇筑;出水口正在建设,管道防腐和预埋已经完成300米,到场设备已经完成90%,正在有序安装。原有污水处理厂与新建污水处理工程连线管道工程已开工建设。园区120家毛皮加工企业整合工作积极推进。根据毛皮园区总体规划,园区毛皮总体产能控制在2500万张以内,建设5个集中鞣制企业集团。目前已经完成一个集中鞣制企业集团,并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运;第二个集中鞣制企业集团已完成环评审批,正在建设;其余三个集中鞣制企业集团由黄河委员会编写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基本完成,待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后即刻开工建设。由于工程投资大,整体投资将近10亿元,加之环保审批需要时间,影响了整个园区建设及项目减排效益发挥。为此,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园区建设,预计2018年全面建成。在此期间,该区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将通过现有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引入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是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集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计划2015年10月开工建设,但由于项目的建设手续办理、组织施工等原因,实际该项目截至审计日已处于搁置状态。

    整改情况:2015年初,在项目前期选址时,根据地势等条件,将厂址拟定在“修武县东长位村”,该位置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用地,暂未明确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成本,同时缺少示范区沙河以南的雨污水排水专项规划(示范区沙河以北的污水经中原路污水泵站流进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鉴于以上原因,一直无法办理立项、土地、规划等手续,导使该项目目前处于搁置状态。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协调相关市直部门、修武县办理选址、立项等相关手续。

    三是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划2015年4月工程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负荷达到90%以上,实际项目已建成尚未投运。

    整改情况: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以下简称“迁建提标工程”)由市投资集团与重庆康达环保水务公司商谈、签订相关协议并组织实施,该工程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份完工。由于“迁建提标工程”处置污水提高到一级A排放,需调整污水服务费用及重庆康达与我市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2016年6月17日,市发改委组织并正式提交了《关于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调整意见》。2016年10月10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上报《关于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焦康水﹝2016﹞70号)。市领导两次批示请法制办、发改、财政提出意见后,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截至目前,提交上会资料财政部门正在完善,待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并与重庆康达签订补充协议,环保部门出具综合验收意见后,正式运营。2016年焦作市污水处理率为93%。

    四是焦作海汇皮业有限公司植鞣替代烙鞣新技术示范项目计划2015年2月完成并通过验收,实际截至审计日仍处于停建状态。

    整改情况:该项目受市场、资金等因素影响,难以实施,专项资金已退回国库,将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建设,发挥专项资金的环境效益。  

    (二)部分环境污染整治项目未治理到位或未按期完成。

    一是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015年“物料厂环境综合整治、原煤等物料堆场进行仓储、运送系统使用皮带运输、全程密闭”任务,计划2015年完成,实际2015年12月23日才签订合同进行施工,截至审计日未完成;二是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度物料堆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审计日未完成;三是温县磊鑫灰沙制品有限公司2015年“废气治理”任务未治理到位。

    整改情况: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015年“物料厂环境综合整治、原煤等物料堆场进行仓储、运送系统使用皮带运输、全程密闭”工程。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目前已付款1800万元,主体工程基本结束,目前正做排水、电力等收尾工作,预计2017年2月底完成。

    2.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度物料堆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00万元, 2017年1月20日,已全部完成。

    3. 2015年,温县磊鑫灰沙制品公司在废气治理安排的同时,焦作市政府已下达了“气化焦作”锅炉拆改工作任务,要求该企业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锅炉拆改工作。因而该公司当年废气治理时,在原有麻石脱硫除尘设施的基础上,投入2.5万元对锅炉脱硫除尘项目及粉碎车间烟尘收集进行了完善改造,并于2015年12月通过监测验收。该公司2016年元月至7月,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进行锅炉拆改工作,并于8月份拆除了燃煤锅炉,新安装了一台4吨天燃气锅炉,各种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原燃煤锅炉配套的麻石脱硫除尘设施已全部拆除。

    (三)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购置项目进展缓慢。

    省财政厅于2015年8月、9月分三期下达焦作市用于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资金2000万元,焦作市环保局、财政局于2015年11月12日下达了《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该项目由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行,至审计日,该项目5个标段招投标阶段刚结束,1个标段招投标流拍后正在重新组织招标。

    整改情况: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焦共管办采购﹝2015﹞-394)第一、二、三标段采购到位的42台机扫、洒水作业车辆已全部办理完入户上牌手续并投入使用,运行正常。2016年12月底前已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一、二、三标段合同总金额2196.9万元的90%,即1977.21万元,10%余款219.69万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焦共管办采购﹝2015﹞-394)第四标段(护栏清洗车国V1台、小型路面养护车国V1台,预算价54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6月28日连续三次发出公开招标公告,均因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11月14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论证,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与11月16日-2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市公管办审批,正在积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拟于近日组织单一来源采购。

    (四)部分环境监测项目推动缓慢。

    省财政厅分别于2015年8月、11月下达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用于“焦作市颗粒物手工比对仪器购置”项目119.2万元,用于“重点道路颗粒物监控”项目113.2万元。至审计日,以上项目未实施。

    整改情况:“焦作市颗粒物手工比对仪器购置” 项目于2016年10月17日完成招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重点道路颗粒物监控” 项目已完成招标,正在供货,资金即将拨付。

    (五)机动车排污监控设施购置项目进展迟缓。

    省财政厅于2015年8月下达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用于购买流动性自动监测车和移动执法监测车项目320万元,该项目由焦作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执行,该中心于2016年3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与北京星空永恒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于2016年6月20日前交货。至审计日,中标单位仍未供货。

    整改情况:2016年3月,我市购置流动性遥感监测车和移动执法监测车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人为北京星空永恒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068700元整,约定2016年6月20日前交货。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能供货。8月30日,流动性遥感监测车交货。9月27日,移动执法监测车交货,并验收合格。按照合同要求,该公司延期交货每天应缴纳千分之一作为罚金,罚金共计233344.5元,罚金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货款已按照合同支付到位。

    (六)环保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中站区政府滞拨环保专项资金770万元。

    2012年,蓝星(焦作)水务有限公司申请中央“三湖三河”水污染专项资金1785万元,该资金于2012年12月下拨至中站区财政局。蓝星(焦作)水务有限公司在2013年已按要求完成了施工建设任务,但中站区政府以“外围排水河道问题,运行负荷较低,达不到设计运行要求”为由,少支付蓝星水务有限公司770万元。审计期间,中站区政府才将770万元拨付企业。

    整改情况:此项资金已于2016年7月全部拨付到位。

    2.修武县财政局滞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

    2012年,省财政厅下达修武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0万元,涉及7个养殖场,每个项目40万元,2013年,修武县环保局项目进行验收。修武县财政局以西板桥种猪养殖污染治理等6个项目的实际投资与上级下达目标投资差距较大为由,仅对每个项目实际补助20万元,滞拨资金120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西板桥种猪养殖场等6家规模化养殖场正在准备专项资金拨付所需的相关材料,待材料准备齐全、审核通过后予以拨付。修武伊赛牛肉养殖有限公司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目前环评手续仍未办理完成,尚未验收,补助的专项资金目前尚不具备拨付条件。修武县将督促该公司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完成验收工作,完善手续后由财政部门依法按要求予以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3.孟州市闲置重金属防治专项资金1396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拨付孟州市财政局2014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96万元,专项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截至审计日,由于孟州市无符合条件项目,导致该项目资金一直闲置。

    整改情况:2014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拨付孟州市财政局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96万元。为使重金属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发挥重金属染减排效益,该市采取积极稳妥措施,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积极筛选项目。经多方分析确定该项目为河南省孟州市老蟒河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实施方案由陕西长风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预计总投资3097.37万元,申请河南省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资金1396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701.37万元。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该工程实施主要包括对老蟒河南庄段截流工程建设和老蟒河南庄段底泥进行疏浚、脱水、无害化处理、安全填埋。清淤作业工序如下:建导流围堰-抽水-人工清理配合机械挖掘清淤-汽车运送至干化场-河底清淤验收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导流方法为水泥暗管导流,围堰方案按照施工简单,维护容易,拆卸方便原则采用土石围堰,脱水工程采用自然干化法进行底泥脱水处理。二是加快截污工程建设。截流工程于2016年4月9日开工建设,2016年10月15日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工程建设管道总长5581.99米,总工程造价11679198.3元,使用专项资金500万元。三是稳妥实施后续工程。河道底泥清理疏浚、安全处置工程拟定于2017年实施。实施进度安排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总工期为9个月,治理场地建设2个月,清淤前期准备2个月,清淤工程及底泥无害化处理工程4个月,项目验收1个月。

    4.公路局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运维费未安排预算,无资金保障。

    2016年4月,焦作市政府为市公路局购配2台吸尘清扫车、12台洒水车。市公路局自4月起,将以上设备投入使用,设备每月运维费支出约40万元,均由焦作市公路局垫支。截至目前未明确设备运维费用来源。

    整改情况:市政府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安排运维费用预算,确保环保工作的正常持续开展。

    (七)新建生产线无环评。

    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投资826.26万元新建2条生产线,同时拆除了旧生产线。经核实,该企业新生产线无环评报告。

    整改情况: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进行了环评,实施了项目建设。该地区处于煤矿塌陷区,经过几年的运行后,原窑体出现了裂隙、塌陷等现象,存在了安全隐患,该公司拆除了旧的生产线,建设了新的生产线。针对此种情况,该县已督促该企业对“环评”手续重新核准,以达到最新工艺技术、最先进治理技术的目标。

    (八)焦作工信委监管不到位,致使温县鑫源煤矿设备有限公司未及时淘汰落后产能。

    温县鑫源煤矿设备有限公司,企业产能3.3万吨,焦作市政府于2010年6月30日要对其落后产能进行全部淘汰,淘汰设备是HX-10T,1台,HX-5T,1台套。但经实地核查,但该企业直至2015年才将上述设备拆除。

    整改情况:温县鑫源煤矿设备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列入2010年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申报都在上年度年底或当年年初。2010年市工信局成立前市企业发展服务局没有淘汰落后产能职能,2010年5月份市工信局成立后,从省工信厅获得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名单。此前,财政部已经组织对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该企业属机械制造行业,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范围,该企业未获得财政奖励资金。2015年,该企业相关设备已经拆除。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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