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17〕9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5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5 09:5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4日

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65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求为主线,做大做强旅游、文化等支柱性产业,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健康、养老、教育、体育、居民和家庭服务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消费引领,强化政府引导。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短缺服务,开发新型服务,挖掘消费潜能,增添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作用,完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坚持创新供给,推动消费升级。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业态、管理和服务创新,实现服务供给多元化、服务方式便捷化和消费方式绿色化,加快消费结构升级。

坚持质量为本,加快全面发展。进一步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指导,聚焦具有发展基础、市场潜力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重点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有较大发展,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消费环境持续改善,结构更加均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成为全市经济支柱性产业,旅游总收入达到540亿元;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消费方式逐渐形成,有效供给明显增加,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程度大幅提高。

二、重点领域

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和带动其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协同发展。

(一)旅游服务。

1.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焦作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不断拓展旅游新业态,积极培育农业观光、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消费热点,推动旅游产品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实现焦作旅游的“二次创业”。

2.重点任务。

(1)加快全域旅游建设。推进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

(2)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十大文化旅游园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旅游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过渡,由观光型旅游产品向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转变,由景点游向全域旅游发展。

(3)实施精品景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心四带六节点多园区多特色”的空间布局,挖掘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实施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工程。加快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步伐,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4)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围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扶贫开发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创建工程,对陈家沟村、青天河村、一斗水村、岸上村、万花村、莫沟村、韩庄村、九渡村等特色民俗和古村落进行保护开发,发展特色民俗乡村旅游产品。

(5)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大数据云平台、智慧旅游监督管理平台、智慧旅游全域营销平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焦作旅游的管理能力、营销效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具有我市特色,并与城市环境、历史、民俗等有机融合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3.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牵头,市文产办、文广新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文化服务。

1.发展方向。围绕打造全省文化强市目标,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推进文化与旅游、教育、科技等业态融合发展。注重文化的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施“文化 ”工程,着力培育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2.重点任务。

(1)推动太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启动太极文化产业提升工程,编制太极文化产业规划,争取将太极文化产业发展上升到省级和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陈家沟太极文化旅游园区、中国太极小镇等项目建设,通过承办太极拳体育赛事、扩大培训规模、开发太极拳衍生品、拍摄影视作品等途径,把陈家沟建设成为集拜祖、观光、学拳、养生、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精品文化产业园区,为打造“太极圣地”品牌提供载体。

(2)实施“文化 ”行动。推动文化与旅游、现代农业、特色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催生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强化文化创意与制造业产品设计、营销推广全过程融合,提升工业产品的附加值。

(3)统筹保护开发。加大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力度,做好寨卜昌、北朱村、古周城、耿沟等具备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保护开发煤文化和近现代工业遗存,筹划建立焦作煤矿博物馆,开发城区煤矿文化游。

(4)扩大文化消费。繁荣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开发具有焦作特色的文化演艺节目。支持太极拳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太极拳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3.责任单位。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广新局、体育局、科技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健康服务。

1.发展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办医潜力,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规范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

2.重点任务。

(1)大力发展健康医疗服务业。落实促进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保健、老年病、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完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大力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2)加快发展健康养生服务业。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培育一批与生态休闲游、健身养生游紧密结合的健康养生基地。充分利用并发挥“四大怀药”和太极拳独特的资源优势,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养生服务业发展,打造中医强市。

(3)拓展健康信息化服务手段。依托焦作市远程医学中心,联入河南省远程医疗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的互联互通,具备向上级医疗机构申请远程医疗支持和向我市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能力。

(4)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设立和引进一批健康保险服务机构,支持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领域全面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扩大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覆盖面,积极推广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

3.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政府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四)养老服务。

1.发展方向。以多元化养老服务为导向,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切合农村实际的养老服务方式,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2.重点任务。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焦作山水、太极文化、四大怀药等优势,建设一批日间照料中心和大型养老机构,完善医疗保健、家庭服务、娱乐健身、老年大学等配套功能。探索利用PPP模式或政府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自然环境较好、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基地)。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2)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发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3)推进“互联网 ”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立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覆盖市、县、乡三级的“12349”养老服务呼叫网络,促进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有效连接,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

(4)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和我省医养结合方面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深入开展。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具备为入住养老机构(含居家和社区养老)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五)居民和家庭服务。

1.发展方向。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企业。推进家庭服务网点建设,重点发展家政、社区照护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家庭配送、家庭教育等个性化服务,开发生活助理、营养保健等综合性服务。建立乡村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实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工程,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

2.重点任务。

(1)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争取在2020年前,焦作市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运行,并实现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2)壮大家庭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建设一批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创建“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全市乃至全省知名的家庭服务品牌。

(3)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修理维护、保洁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到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

(4)规范家庭服务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家庭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加强家庭服务市场经常性监管。

3.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六)体育服务。

1.发展方向。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与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全国篮球城市优势,支持高校设立篮球学院,抓好高水平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品牌赛事承办,推动篮球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场馆服务、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2.重点任务。

(1)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好云台山九九国际登山挑战赛、青天河户外登山挑战赛、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大力推广太极拳培训工作,举办好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大力发展航模体育运动和竞技比赛,增加广大青少年的航模运动意识和参与精神。

(2)完善体育设施。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尽快实现县(市)区“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全覆盖。鼓励乡镇(街道)普遍建设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自有体育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全市中小学和大专院校体育场馆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普及健身活动,倡导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各类机构中推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每天健身一小时。扩大太极拳“六进”成果,倡导全市人民习练太极拳,力争行政村太极拳的普及率达到2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50%以上、机关团体达到80%以上、中小学达到100%。

(4)扩大体育消费。大力发展运动养生和休闲养生,发展登山、攀岩、滑雪、探险、徒步、拓展训练、野外露营等新兴运动项目,丰富体育产品,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支持和鼓励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引导群众扩大体育消费。

3.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牵头,市文广新局、教育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七)批发零售服务。

1.发展方向。建设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流通网络,畅通城乡商贸渠道;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推动批发零售服务向特色化、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开发线上渠道,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实施城区批发市场外迁工程,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

2.重点任务。

(1)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加强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外迁整合,培育一批特色专业市场、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和品牌消费集聚区。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快递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工程,鼓励“智能快包箱(柜)”的建设使用,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着力开展“双百电商工程”,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程,整合农村商贸网络资源,打通“农产品上行”和“网货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探索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平台 社区智能便利店 集成网络终端”的发展模式,推进“百大商城”、“58同城”、“微焦作”、“好梦团”等同城购电商平台进入大型社区。

(3)促进快递电商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加快市、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快递园区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推进快递下乡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协同发展,推进建设集仓储、分拨、配送、运输于一体的综合电商快递服务平台。

(4)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开展网络交易管理工作,推进网络经营者使用电子链接标识工作。

(5)实施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出口优质产品供销国内市份额。

3.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焦作海关、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八)住宿餐饮服务。

1.发展方向。努力提升住宿餐饮业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经营。推动餐饮住宿业分层错位经营,积极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积极发展网络营销方式,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增强对年轻消费群体的吸引力。

2.重点任务。

(1)推进住宿业优化升级。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及管理公司,改造提升现有住宿企业,努力推进住宿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绿色经济、文化主题、乡土民俗、客栈公寓及家庭旅馆等特色酒店,建立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住宿服务网络。

(2)加快餐饮业多元发展。依托我市规划建设的服务业“两区”,大力发展有机餐饮、快餐团餐、特色小吃等特色餐饮。开展餐饮“名企”、“名店”建设工作,推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环保节能产品。

(3)加快住宿餐饮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住宿餐饮企业积极融入“互联网 ”,大力发展住宿餐饮业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3.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文广新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九)教育培训服务。

1.发展方向。积极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

2.重点任务。

(1)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实施全民技能振兴、职教攻坚、技能人才回归工程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2)整合开发社区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与市广播电视大学的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教育。

(3)推动示范体验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培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

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法律服务。

1、发展方向。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培育一批本土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

2、重点任务。

(1)推动律师服务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

(2)提高公证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公证管理制度,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壮大公证员队伍,推进市、县对接的公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3)提升法律援助能力。落实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体系,完善12348系统服务功能,推进法律援助业务平台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4)推动法律服务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制度,完善执业状况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3.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模拟审批试点工作,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服务成本,大幅度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外,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取消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赛事的审批,在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广电领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先照后证”改革成果,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积极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

(二)扩大对外开放。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非禁即入”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依托我市规划建设的服务业“两区”,积极承接服务业产业转移,在银行保险、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签约落地一批战略合作项目。

(三)加强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降低企业税负,推动专业化发展。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在医疗、教育、旅游、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实施一批特许经营项目。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县(市)区政府向企业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等服务。

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商业银行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培育上市、发行债券、集合融资等方式,多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利用区域性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转让和融资。

健全价格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调放结合、政策联动、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消费平台。努力推进市服务业“两区”建设,注重传统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在服务业“两区”内合理布局,推动各类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加快商圈和社区、乡镇便民商圈建设。加快旅游度假区、健康养老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完善休闲、娱乐、康体等消费设施。

发展消费金融。培育和引进实力强、服务优的消费金融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线上互联网消费,积极稳妥地扩大消费信贷业务。大力发展手机银行、移动支付、快捷支付等支付方式,提升居民缴费、金融消费的便利水平。

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引导生活性服务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广泛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制度。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完善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活动,严厉打击群体性、恶意、反复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

(五)做强市场主体。

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增长潜力好、品牌影响大的生活性服务业骨干企业,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集中,培育形成一批引领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

培育小微企业。加大对小微服务业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小微企业免费技能培训等服务,鼓励服务业企业与国内外大型服务业企业开展合作。加大对从事服务业的个人创业者、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打造优势品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在文化、旅游、健康等行业打造一批享誉国内外的企业和名牌。

(六)推动职业化发展。

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我市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实施特殊岗位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支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群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病患服务等服务业。

(七)推进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建设。

加强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在食品饮料、药品、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全覆盖全周期的质量管理、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

建立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完善健康、养老、教育、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四、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每半年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送一次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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