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隶属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单位,组建于1984年,是以正科级建制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2012年12月6日焦作市物价检查所更名为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内设5科1室1举报中心,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着全市价格、行政事业收费和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及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工作。
2016年我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367.56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97万元,其他收入3.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15万元。
2016年我单位本年支出决算合计为3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88万元,教育支出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1.17万元,医疗卫生10.6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及福利支出208.74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5.71万元,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16万元。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78万元,其中接待费0.78万元,招待批次10次,人数74人。
2017年9月15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