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首届(2017年度)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的通知

    焦评〔20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调动全市上下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根据《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现将首届(2017年度)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如专题研究、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被省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

    2. 研究成果经专家评议确认其学术价值,若被采纳将会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

    3. 在公开刊物或河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上发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评审等级及奖励

    本届评审原则上设立一、二、三等奖。对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设立特别奖。对获奖者由焦作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

    2.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书》,并将《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书》、研究成果、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7份(分袋),单位汇总表一式2份,研究成果电子版(通过U盘或光盘拷贝),报市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每项研究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的限申报5人,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限申报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4.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

    5.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的申报。

    6.评审通知可从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或“智库建设”专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焦作市政府办公大厦西配楼204房间

    联系电话:3569239 (传真)

    邮 箱:jz3569239@126.com

    联 系 人:张建莹  杨 柳

    附件:1.《申报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单位汇总表》

        2.《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书》

    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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