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考核评价的通知》(焦科〔2017〕81号)及《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焦作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 0391—3569831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A座B409。
附件:1.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结果
2.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园区(基地)考核评价结果
3.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乡镇考核评价结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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