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考核评价的通知》(焦科〔2017〕81号)及《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焦作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 0391—3569831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A座B409。

附件:1.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结果

2.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园区(基地)考核评价结果

3.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乡镇考核评价结果

2018年3月26日   

点击下载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