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16〕85号)、《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39号)要求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方式

   (一)新申报企业。需要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同时按省通知要求分口报送申请认定纸质材料;

   (二) 2015年经认定或复审至2018年资格有效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因为从2016年开始,高企已取消复审环节,2018年需要重新提出认定申请,并按省通知要求申报。

   (三)申报基本程序。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以认定高企名称按程序填写经审计过的2017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省认定机构(年报最迟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2)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首先,在网上提交更名信息材料,同时按要求报送更名纸质材料,再申请认定。名称变更上报材料要求:

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前;

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前。

仅申请更名不申报高企的上报材料时间要求同上。

(3)若企业名称无发生变化的,直接提出认定申请,具体申报程序与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四)国家高新区(示范区)内企业申报。根据要求由国家高新区负责按照上述(一)(二)(三)方式及程序审核直接推荐到省高新办,并抄送市高新办备案。

三、申报时间安排与材料有关要求

   (一)第一批:

   (1)4月8日-5月3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级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2)5月4日-5月28日: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部门职责分别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盖有审查部门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3)5月29日-5月31日:申报企业在全部完成市级审查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与市级部门的《审查情况表》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6月1日-6月8日:由市科技局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复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联系方式表等上报材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

   (二)第二批:

   (1)4月8日-6月29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级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2)7月1日-7月31日: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部门职责分别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盖有审查部门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3)8月1日-8月6日:申报企业在全部完成市级审查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与市级部门的《审查情况表》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8月7日-8月17日:由市科技局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复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联系方式表等上报材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

     (三)第三批:

   (1)4月8日-8月31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级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2)9月1日-10月7日: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部门职责分别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盖有审查部门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3)10月8日-10月15日:申报企业在全部完成市级审查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与市级部门的《审查情况表》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10月16日-10月26日:由市科技局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复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联系方式表等上报材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

四、相关文件与表格下载

申报与更名通知及所有电子附件可从“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高企认定”专栏或“通知公告”下载;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可通过www.innocom.gov.cn在网上搜索下载。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  顿志强  联系方式:3569836

市财政局税政科联系人:  郝  狮  联系方式:3121138

市国税局所得税科联系人:许永辉  联系方式:3559617

市地税局税政一科联系人:刘晓丹  联系方式:3578862

工作邮箱:jzskjjgyk@126.com

链接: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

         更工作的通知》

3.《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豫科〔2016〕85号)

4.《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

         引》的通知》(豫科〔2016〕139号)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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