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8〕408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投资

本批计划共转发下达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86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75万元,企业自有资金7372万元。

二、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得增加政府债务负担。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监管

(一)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当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有关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责任。请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自查、复核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项目落地实施、计划执行进度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查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查和监督问责,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1、孟州市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节能环保改造项目:项目改造完成后,年可节约标煤6330吨,烟气排放标准由原来的二氧化硫≤200mg/Nm3,氮氧化物≤200mg/Nm3 ,烟尘≤30mg/Nm3,提标为:二氧化硫≤50mg/Nm3,氮氧化物≤35mg/Nm3,烟尘≤10mg/Nm3。项目完成后,相当于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04.45吨、二氧化碳15825吨、粉尘1582.5吨,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修武县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达到的效果:(1)节能:项目每年将可节省标准煤(当量值)292.50tce、(等价值)740.18tce;(2)减排:每年还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排放,其中减少排放CO2(二氧化碳)2075.36吨、SO2(二氧化硫)62.59吨、NOX(氮氧化物)31.18吨、碳粉566.44吨;(3)项目采用智慧LED路灯系统每年节约用电238万度,节省电费193.76万元,同时大大改善原有钠灯昏暗、光效低下的现状,提升光环境的质量,为修武县创建“宜居城市”提供更好的依据。

    3、沁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30000t/a危险废物项目: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30000t/a。其中液态危险废物处置量:8000t/a;固态危险废物处置量:2000t/a;半固态危险物处置量:20000t/a。

 

附件:焦作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三批)

 

                                     

2018年6月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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