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2019〕60号)转发你们,请做好2018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于5月23日前,将2018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系人回执发送至邮箱jzkjsf@163.com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本地所有在线填报的《2018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并负责保存各县市区同级部门纸质调查表(需加盖公章)。

有关市直部门、有关单位请于5月29日前先将部门调查表电子版发至jzkjsf@163.com,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调查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社发科。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登录焦作科技网进行下载。

    二、注意事项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在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农业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农业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农业局下属有一科技馆,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该农业局去除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发科         蒋艳红  3569829

邮箱:jzkjsf@163.com

附件

1.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培训教材

3.科普统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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