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河南加佰加实业有限公司等53家单位建设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焦科〔2011〕22号),经依托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市科技局同意河南加佰加实业有限公司等53家单位建设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各单位要按照《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管理,提高科技创新和研发水平,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行业辐射和区域拉动作用,引领本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指导,支持其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附件:2018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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