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差别化电价执行工作,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焦办电[2018]180号),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差别化电价企业产业政策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2018年焦作市落实差别化电价企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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