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9〕192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做好概算审定工作,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33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330号)
2019年7月1日
(完)焦发改投资〔2019〕192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做好概算审定工作,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33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330号)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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