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审计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按照《河南省焦作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焦审行一报〔2019〕39号)要求,我委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主动与审计部门对接沟通,按质按期进行了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依规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关于“无预算列支临时人员工资24653.69元”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市发改委在经济转型工作经费中无预算列支2名临时人员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工资共计24653.69元)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在职人员定额公用经费36.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收支基本持平;邮电费3.36万元,当年支出有一定缺口;其余所剩公用经费只有11.76万元,还要用于赴省进京维稳、驻村扶贫、平安建设分包帮扶、报纸征订、2名临时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缺口较大。由于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在经济转型工作经费列支了2名临时人员工资。下步,我单位将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通过公用经费列支临时人员工资;二是因目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仍需这2名临时人员承担打字及档案管理工作。下步将逐步调整正式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减少临时人员数量及相应经费支出。

三、关于“追加项目预算占全年项目预算比例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市发改委全年项目预算1014.35万元,其中年初制定项目预算505.19万元,占全年预算比例为49.8%;年中追加项目预算509.16万元,占全年项目预算比例50.2%。)

2018年初,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共申请项目资金1485万元,但受当时财政预算资金不足影响,部分项目经费未能列入2018年预算。另外,我单位承担了大量市委、市政府临时安排的重点工作,所需经费是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核拨的资金。如为争取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资金,追加城市清洁取暖规划编制经费用预算等。下步,我单位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继续扎实做好部门预算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预见性,尽可能避免预算工作的随意性;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统筹好下年度预算安排,确保预算的完整性。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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