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评〔20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充分调动社会智力资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焦作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二届(2018—2019年度)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完成的,以焦作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
2. 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论文等策论性研究成果。下列情况不属于申报范围: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已编印成书的著作,专业技术类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对促进焦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应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 经专家评议确认其学术价值,若被采纳将会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
3. 在公开刊物或河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上发表,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评审等级及奖励
本届评审原则上设立一、二、三等奖。对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设立特别奖。对获奖者由焦作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 每项研究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的参加人员限5人,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参加人员限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同一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研究成果。
3.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的申报。
4.申报时需向市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每项成果的申报表、成果原件、成果应用证明材料三项合订成册,一式7份;单位汇总表1份;申报表、汇总表、研究成果的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评审通知请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或“智库建设”专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大厦B204,电话:3569239)
联系人:张建莹17803911681 赵慧芳17803910116
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附件【1:申报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单位汇总表.doc】
附件【2:第二届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