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为便于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0年元旦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