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投资条例》、《河南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就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政府统借统还的各类贷款资金等)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二、计划类别

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包括市本级基本建设、文教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专项。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三、管理方式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三年滚动管理,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反映的是需求投资计划,是编制年度实际投资计划的基础和来源,不作为安排市财政投资承诺。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不列入年度实际投资计划;对于年度实际投资计划未予安排的项目,可自动纳入以后年度滚动投资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形成本单位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以后每年递延更新。

拟纳入2020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原则。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结合财政收支状况和行业发展规划,切合实际编制项目滚动计划,项目提出应科学合理、统筹兼顾。

(二)突出重点原则。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优先排序,确保重点项目建设。

(三)分类推进原则。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程度,按照续建、新建、前期、谋划等建设性质,对项目进行分类推进,确保列入计划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五、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准备项目单行材料和投资计划调查表(详见附件1、2),务必于2020年元月10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单行材料用Word格式,调查表用Excel格式)两种形式,报我委投资科。

联系人:黄金华   

电  话:3569062 

邮  箱:jzfgwtzk@126.com

附件:

1、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调查表

    2、项目单行材料格式

                        

                                                             2019年12月18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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