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即将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2020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时限及范围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安全检测制度,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相关责任及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防雷安全隐患,主动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杜绝责任性雷击事故的发生。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雷标准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并向受检单位提供规范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保证服务质量。
三、监管措施
今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请应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自主选择有防雷检测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主动申请防雷检测,确保防雷安全。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防雷安全监控措施,限期彻底整改到位。
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处罚。
焦作市气象局负责本市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电话:0391-3935059
0391-3905107
焦作市气象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