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央驻豫执法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7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现将 《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央驻豫执法机构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系统的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和使用说明; 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出台行政调解相关文书规范的,可从其规定,也可以结合本通知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央驻豫执法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学习培训、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案例评选等活动,促进本地、本系统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中,及时运用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纠纷,实现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各地、各部门在 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调解处联系。
附件:1.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