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08年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市科技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对我市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重大项目的实施鼓励产学研相结合,鼓励学科交叉创新,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并重,坚持创新与产业化并重。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我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汽车及零配件、特色装备制造、食品、化工等主导产业,重大工程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或属于重大公益性研发项目,项目完成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竞争力提升有重大影响;
2.项目研究内容符合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要求,预期能取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3.产业化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市场前景广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4.项目新增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项目可以放宽),经费来源有保障。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技术领域研究、开发的实力和产业化或推广应用能力,具备较好的工程技术试验等基础设施条件,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工作基础;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
5.申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辉县市、新乡县、长垣县、开发区申报不超过2项,其它县(市)、区申报不超过1项;
2.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在新乡科技成果网(http://xx.hnkjcg.com/)“下载专区”下载;
3.所有材料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序装订成册,
4.时间:2008年8月1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5.地点: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科技局窗口;
6.联系电话:新乡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0373-5820680
联系人:殷 兵
电子信箱:jhk5820680@126.com
附件:
1.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
2.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3.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