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网上在线填报。 (三)提交初审材料。企业将初审材料技术部分一份报送市科技局;技术部分、财务部分各一份分别报送市财政局、税务局。年度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要求装订原件(或同时提交原件备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彩色扫描、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中附2、5、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受理时间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1:00前。 三、有关要求 1.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须携带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表中需增加专利号栏)、专利证书原件、最后一次缴费发票、及电子版到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2.网上提交。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及时通过网络提交。 3.材料装订要求。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在书脊处打印企业名称、上下册及申请年度。 4.新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授权、委托或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报送地址及电话: 科技局:人民东路691号476房间 电话:5820679 财政局:金穗大道698号615房间 电话:3688618 税务局:华兰大道472号703房间 电话:3733175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http://kjt.henan.gov.cn/2019/06/14/1560478288886.html) 新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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