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乡供电公司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000天给予表彰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乡供电公司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000天给予表彰的决定

(二○一○年八月九日)

  近年来,新乡供电公司认真贯彻新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效益新乡,创新新乡,生态新乡,和谐新乡”的总体要求,电网建设快速推进,安全生产长期稳定,优质服务不断改善,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社会责任履职尽责,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自1996年以来,新乡供电公司积极争取电力建设项目资金45亿余元,先后建成变电站62座(包括县局投资的7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两座;220千伏变电站11座;110千伏变电站49座。截至2010年8月7日24时,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000天,创历史最高记录。安全生产5000天,倾注了新乡供电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艰辛劳动和不懈努力,展现了全体干部员工团结奋进、努力进取的精神风貌,对于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保持新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为表彰新乡供电公司在新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新乡供电公司给予表彰。
  希望新乡供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新乡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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