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四日
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乡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框架协议》提出的各项目标,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全民技能素质,推进新乡人力资源强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按照“明确目标、统筹规划、项目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总体思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推进我市生产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技能储备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要求
  到2014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人才培训126万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其中,就近就地向种植、养殖等特色经济农业转移25万人,向本地二、三产业转移就业50万人,向外地转移就业40万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0万人次,新培养高级工2.2万人,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0.8万人,使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26%,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6%,建立基本能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使50%的技能劳动者提高一个技能等级,使技能人才供给基本满足我市现代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实施内容
  (一)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1.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到2014年,在市高级技工学校、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成两个年培训能力5000人以上的综合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新乡县技工学校、卫辉市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成两个年培训能力30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长垣、延津、原阳、获嘉4个劳务输出基地县,每县建成1个年培训能力20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提高培训能力。
  2.面向全体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全市各类职业培训优质资源,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劳动力、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劳动力,根据转移就业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一人一技”技能培训计划,确保每个农村家庭有1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门技能,适应转移就业需求。
  3.开展“百校百村”技能培训对接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服务,组织全市各类培训机构与有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农村进行帮扶对接,开展“送教下乡”、“送教进村”,把就业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各培训学校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保证培训内容和效果的基础上,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途径、多手段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可按照“以需定培,长短结合”的原则,选择性地开设长、短期技能培训班或根据企业用工需要开设定向培训班。
  4.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推广新乡海员、长垣烹饪防腐、原阳焊工、获嘉建筑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品牌的经验,各县(市)、区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际,突出特色培训,及时总结经验,打造就业培训名牌,引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开展。
  5.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竞赛活动。选择我市产业吸纳农民工较多、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工种),面向已经实现转移或正在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展示我市农民工风采,选拔高技能人才,对取得优异成绩者授予“农民工技能标兵”称号。
  (二)全面实施劳动者技能提升计划
  1.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端带动,推动全市技能人才梯次增长。尽快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市高级技工学校、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和部分企业建立20个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和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研修平台,创造经验引领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市高级技工学校原一技校校址,投资1.3亿元,建立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重点突出高端职业、新兴职业、长周期技能开发、前瞻性技能开发,年培训鉴定高级工3000人、技师1500人。
  2.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培训,重点提升一线员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操作能力、掌握新技能的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新一代产业大军。针对当前就业形势,鼓励暂时处于困难的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培训,稳定职工队伍,作好技能储备。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现代职工培训制度,年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4万人。
  3.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计划。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年轻的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参加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或新职业培训;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可与实施再就业援助送岗位同步,组织其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
  4.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开展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对入读技工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初、高中毕业生,分类实施技能培训;对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士兵引导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进行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必须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调节劳动者供求,缓解就业压力。
  5.实施能力促创业培训计划。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实施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施国家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全市力争建设国家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1个、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1个,各县(市)、区至少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个,建成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服务网络。到2014年,培养扶持4万名创业带头人,带动40万人就业再就业。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围绕新乡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实际,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一大批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管理经营、科技服务、乡村文化、农村医疗、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村能工巧匠等农村实用人才。
  (三)推动技工院校能力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1.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按照“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以我市自动化技术技工教育集团为基础,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规模,促进技工教育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向紧密型、集约化方向发展,带动我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2.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技工院校要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就业为宗旨,坚持以企业需要为导向,广泛深入地推进校企合作,要围绕新乡制冷、生物医药、电池及电动车、新型煤化工、特色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六大战略支撑产业,充分利用企业在师资、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开展订单培养、企业资助、共建共享、孵化推广、科技合作等多种模式合作,推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需求与培养、专业与产业、招生与就业之间的无缝对接。
  3.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健全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的“一体化”课程体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体系、以就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认证体系、以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的一体化教材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观摩评比活动。
  4.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技工教育师资培训计划,每年安排100名一线教师到高等院校或企业培训,大力培养“一体化”、“双师型”教师,提高技工院校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1.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拨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选择10家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岗位需要,对国家题库的试题考核内容作30%的调整。对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其一线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组织实施考核鉴定,重点评价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2.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建立职业院校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有机联系的运行机制,增强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3.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水平评价。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能力考核,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国资、工信、农办、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做好各项实施工作。
  (二)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1.多方筹措资金。按照上级支持引导、市县配套、学校自筹和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采取招商引资、银行贷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全民技能振兴资金。
  2.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设立全民技能振兴专项资金,理顺融资渠道,确保资金使用。资金来源渠道有:
  (1)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城市教育附加费不低于30%、就业专项资金不低于15%、失业保险基金不低于8%的比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争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
  (3)加快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步伐,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能,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资金保证。
  (4)整合利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扶贫开发培训资金等培训资金。
  (5)吸纳民间资本。
  (三)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
  1.积极完善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市政府建立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人,高级技师、技师每人每月津贴200元、100元。市政府建立“技术能手”奖励制度,国家级“技术能手”一次性奖励5000元,省级“技术能手”一次性奖励1000元;市级“技术能手”一次性奖励500元。对特别优秀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可推荐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市优秀专家的评选。
  2.鼓励企业开展首席员工、首席技师等符合企业内部发展需要的奖励活动。鼓励企业采取岗位津贴、专项奖励等激励措施,增加高技能人才的分配收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增强其职业荣誉感。高级技工学校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职业(工种)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参照大专学历人员待遇执行。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待遇。
  3.建立优秀农民工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表彰奖励工作,对有技能、贡献大、有发明创造、本市紧缺职业的优秀农民工,每年认定1次,每次认定30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建立新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奖励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名,纳入政府奖励机制,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加大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传媒,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工作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宣传各县(市)、区出台的新政策、新举措。通过宣传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庆贵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战营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贾生祥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性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西庆 市财政局局长
  张红彦 市教育局局长
  杜家武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树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思江 市委农办主任
  聂 聚 市农业局局长
  秦 英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任:朱性福(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刘文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郭志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王亚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主任科员
  郭 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