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验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验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验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六日

新乡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验方案

  一、试验目的和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统筹管理、优化资源、增强活力和办出特色为主线,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以新乡市教育基金会为依托,搭建职业教育筹资、融资平台,构建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格局;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探索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为全省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模式。
  二、试验预期目标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公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职业教育成为新乡教育一个亮点。
  三、试验主要内容
  新乡市作为以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改革为主题的“河南省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点”。试验主要内容是:成立新乡市职业教育局。以大职业教育观为统领,立足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打破行业部门界限,破除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现状,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在新乡市教育局内设“新乡市职业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统一管理全市的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成人教育、民办职业教育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事效率。
  成立新乡教育投资公司和新乡市教育基金会,拓宽职业教育投融资平台,改革公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依靠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投入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经费保障活力。
  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协调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二者招生比例要大体相当,争取使初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都能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四、试验主要方法措施及步骤
  (一)设立新乡市职业教育局,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新乡市人民政府已把成立新乡市职业教育局列入2010年政府工作要点中,并已挂牌运转。新乡市职业教育局隶属新乡市教育局管理,具体职责是:指导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负责全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市职业院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专业课程设置、调整及毕业证书的审验发放;指导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职业院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和学生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职业教育局的管理职能,分两步实现:首先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出其力、各计其功、集约利用、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市所有职业学校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职业学校原有隶属关系不变。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局统一管理全市所有职业学校,更好地发挥统筹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和资金的作用,优化配置,提高效益。
  (二)筹建新乡教育投资公司和新乡市教育基金会,拓宽职业教育投融资平台,推动职业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
  职教攻坚开展以来,各职业学校迫切要求加快新校区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但由于资金短缺,导致一些项目不能实施。为此新乡市决定成立新乡教育投资公司和新乡市教育基金会,为职业学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目前新乡市教育基金会已经省民政厅批准,正在积极筹备运行方案。
  新乡教育投资公司和新乡市教育基金会成立以后,将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吸纳更多的资金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同时以教育基金会为引导,改革公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鼓励我市公办职业院校采取公办民助、国有民办等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
  引导我市公办院校以现有资产作价出资与民间资本组建股份制职业学校或职教集团,探索建立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鼓励职业院校依托优势专业发展校办产业,引导知名企业进校园,开展合作办学,共建实训基地;鼓励企业行业、社会力量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经营职业教育产业,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三)落实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相关配套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完成试点任务。
  新乡市人民政府决定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一是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二是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的规定。三是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四是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五是足额落实国家助学金配套资金,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六是足额落实国家中职免学费配套资金,确保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实施,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七是足额落实中央和省财政支持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配套资金。
  为完成试点任务,市政府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完成试点任务。
  2008年至2012年,新乡市人民政府决定多渠道筹措攻坚经费10亿元:
  1.财政专项投入3亿元(不含人员经费、中央财政支持经费)。其中,市财政投入1.5亿元,县(市)、区财政投入1.5亿元。
  2.教育费附加投入1.3亿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
  3.社会筹资4.904亿元。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支持学校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4.职业院校学费投入0.796亿元。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市财政每年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4000万元,并逐年递增,确保生均超过500元。市本级财政每年拨付50多万职业教育专款(指年度工作经常性经费),确保生均超过12元。
  放宽人才引进政策,市政府将出台《促进校企合作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按照“定岗不定人”的原则,通过设立特岗,采取特聘、特邀等方式,从企业及社会广泛选调或聘请中、高级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或兼职授课。“双师型”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中优先安排。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改革教师录用、培训、聘任制度,确保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
  加大公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办学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收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合作办学。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处理改制院校教职工待遇问题。
  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对民办职业院校在政策上要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本举办职业教育,探索职业学校多元化发展的新路子。民间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改制且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政府可给予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对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扶持。对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力争到2012年,民办职业院校招生占全省职业院校招生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加大农村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农民免费培训试点工作,利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同步发展。
  (四)认真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职教招生工作,成立各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切实把高中阶段教育的增量部分和教育经费增量的主要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举行2010年新乡市职业教育成果展暨招生咨询活动和中职招生推进会等一系列活动,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增强吸引力。
  拓宽招生工作思路,创新招生机制。除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外、还要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招生。要充分利用市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城市和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大力推行两个“三段式”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新乡幼师、新乡海运、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优势,努力使两后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力争在职教攻坚结束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同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为此要建立中职招生目标责任制和评估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中职招生和生源分流输送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学校,层层签订中职招生目标责任书。责成市教育局对招生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验收确认,并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评估考核。对招生工作措施得力,招(送)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措施不力,招(送)生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五)加强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职业学校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局统一管理全市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李庆贵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战营、副市长杨书廷担任。所有涉及到的体制机制改革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每月逢一、十一、二十一日,市政府分别召开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例会,研究、协调、部署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市领导定期督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试验前景展望
  通过改革创新,新乡市将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市所有职业学校由职业教育局统一管理,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的50%以上。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将建成3—5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完成8-12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达标建设,建设13—17个具有教育、培训等多功能的省、市级职业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仪器设备及生师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专业课教师的60%,一般职业学校达到40%。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与市场需求结合得更加紧密,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新乡市将成为我省的职教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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