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民生渠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民生渠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民生渠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民生渠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民生渠位于共产主义渠行洪区内,是凤泉区、牧野区两区的重要防洪排涝河道,由于地势平坦低洼,多年淤积堵塞,已基本丧失了排涝泄洪能力,致使洪涝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并制约经济的发展,群众迫切要求对民生渠进行治理。根据中央、省下达的治理计划任务,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本次治理范围为民生渠干流,上游从百泉河交汇口开始,下游至共产主义渠入口。主要建设内容:对河道干流进行清淤疏浚,长度13.65公里;对上游右堤防整修加固,长度7.392公里;危桥重建9座。
  二、治理标准
  (一)按照防洪标准的要求,河道清淤疏浚按3年一遇除涝标准进行,河道底宽2.2-5.2米,边坡1:2.5。
  (二)堤防顶宽4米,边坡1:2.5,堤顶高程77.9-75.75米。
  (三)危桥重建,标准采用公路Ⅱ级折减。
  三、完成时限
  2011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其中,河道清淤疏浚、堤防整修加固工程3月底前完成;危桥重建工程5月底前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清表清障。对河道范围内耕地、树木、菜地、临时建筑等地面附着物及时进行清理。
  (二)解决施工用地问题。开工前,分乡、村落实好占地范围、面积、数量。
  (三)做好施工导流工作。通过上游节制闸控制、中下游筑小型临时施工堰,河中间挖导流沟,水泵抽水,原有排水沟排入共产主义渠,为施工创造良好条件。
  (四)完成建设任务。通过招投标选定专业施工队伍负责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堤防整修加固和危桥重建建设任务。
  (五)按照批复的设计、建设标准及任务组织验收。
  五、任务分解
  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进行任务分解。
  (一)由凤泉区、牧野区负责完成各自境内工程土地性质的界定、划拨、征(租)用和工程施工所需土地的提供,市国土局负责协调。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由凤泉区、牧野区完成各自境内施工导流、截流和排水口的封闭,由市水利局负责协调。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由凤泉区、牧野区完成各自境内河道治理范围内树木采伐,由市林业局负责协调。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四)由凤泉区、牧野区负责,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完成各自境内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及地表附着物的清除。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五)由市水利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工程招投标,施工图设计。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六)由市财政局负责,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将资金落实到项目。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七)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六、组织领导
  民生渠治理工程建设战线长、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为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成立民生渠河道治理工程指挥部。名单如下:
  指挥长:王晓然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指挥长:贾祥聚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志铭市水利局局长
  张占祯凤泉区区长
  王宁牧野区区长
  成员:张新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中昆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学智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刘好生市公安局副局长郑长武市交通局副局长李世成市国土局副局长张长顺凤泉区委常委、副区长石如意牧野区副区长张林岭市水利局副局长韩友祯市水利局副局长王聚祥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管理处处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张林岭同志兼任。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凤泉区、牧野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民生渠治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摆上主要议事日程。凤泉区、牧野区要成立一把手为领导的现场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科学组织、精心施工、安全施工。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精心组织,克难攻坚,确保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完善制度,严格奖惩。为确保民生渠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办公。建立完善例会制度、效能督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定期对民生渠治理工程进行效能督察,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未按时完成任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团结协作。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编发信息简报,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努力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和环境。凤泉区、牧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为民生渠治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单位要为清淤车辆的通行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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