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财税系统有关单位及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财税系统有关单位及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抓发展机遇,团结拼搏,克难奋进,辛勤工作,依法征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规模和增幅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市财税总收入完成111.9亿元,同比增长24.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5亿元,规模居全省第4位,较“十一五”期初晋升3个位次,为近10年来最好水平,超过了近7年来一直排在我市之前的焦作市、安阳市和南阳市;同比增长26.1%,高于全省18个省辖市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3位,较“十一五”初期晋升5个位次。
  为表彰市财税系统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给予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市地税局领导班子记三等功奖励,给予市财政局局长熊西庆、市国税局局长杨国政、市地税局局长尚鲁豫等3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给予市财政局副局长孟繁荣、市国税局副局长宋炳玉、市地税局副局长张克红、市收入管理局局长张志明、市国税局收入核算科科长罗岩、市地税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刘冬瑞等6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财政收入在全省晋位升级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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