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11年度新乡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励办法》(新政[2006]34号)规定,我市今年开展新乡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评审。为做好2011年度新乡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1年7月15日--8月1日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从事技术开发工作;
(2)候选人应当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3)候选人应当在科技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三、申报材料:①推荐书一式3份,附件资料1套(附件内容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技术鉴定证书及发明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等(复印件)、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一张、其它有关材料),“推荐书”电子文档要通过电子信箱传送至[email protected]。各申报单位自留底稿,材料概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海东、田士根;电话:0373-5820682。
(推荐书、通知等内容上信箱下载:[email protected],密码:3054047)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