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经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
3、已承担其它市级计划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3.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省内先进水平的产品;
4.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5.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所需材料一般包括:
(1)《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2)鉴定证书或评估报告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3)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4)法定检测单位或相关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5)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
(6)证明其取得知识产权和获奖情况等的相关材料;
(7)已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相关证明材料;
(8)其它根据需要所确定的辅助材料。如对于医药、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加特殊许可证或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
2申报单位可以从新乡科技网(http://www.xxkj.gov.cn)下载有关材料。
3.所有材料一式四份,需经县(市、区)科技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1年7月20日
申报地点:新乡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 系 人:殷 兵 刘兴甲
联系电话:582068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