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功能有机分子药物合成重点实验室等15家实验室为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认定功能有机分子药物合成重点实验室等

15家实验室为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乡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的2011年新乡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论证。经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新乡市功能有机分子药物合成重点实验室等15家实验室认定为新乡市重点实验室。

    新乡市重点实验室作为我市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科技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请建立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的单位,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领军人的培养,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在相关领域起到技术辐射和服务作用,积极提高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和经济社会效益。市科技局将按照《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运行考核工作。

 

附件:2011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2011年新乡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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