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化学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家中心为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认定化学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家

中心为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新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1年度申请的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评审论证。经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新乡市化学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家中心认定为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请批准建立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要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领军人的培养,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尽快建成推动企业乃至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源。市科技局将按照《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运行考核工作。

 

附件:2011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011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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