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及品牌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及品牌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乡市2012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及品牌农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新乡市2012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及品牌农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推进品牌农业战略的意见》(新政〔2012〕6号),大力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集群,深入推进品牌农业战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做好2012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及品牌农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与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2012年,重点打造“中国第一麦”和“中国第一米”品牌,推进新乡小麦产业集团和原阳大米产业集团成立组建并做实做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成功创建“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示范产业集聚区”。全面启动新乡市优质小麦产业化集群、原阳大米产业化集群、辉县生猪及肉制品产业化集群、原阳奶制品产业化集群、封丘金银花产业化集群、辉县食用菌产业化集群、卫辉花生及油料产业化集群、长垣绿色果蔬产业化集群、获嘉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新乡县林产品产业化集群、新乡市果蔬物流产业化集群等11个市重点集群培育建设,争创3个“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545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0:1。新增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0家,新增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5个。
  各县(市)、区要在做好11个市重点培育集群的同时,根据当地优势和特色产业重点培育1—2个农业产业化集群。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2012年6月)。
  市、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本级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推进品牌农业战略的意见,编制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规划,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6月3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发展意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编制完成当地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规划,并上报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全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规划,并上报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化集群推进动员会议。制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认定标准及办法。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12年6月—12月)。
  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2012年目标任务,推进工作的落实。每月25日之前向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时上报1次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进展情况和经验介绍或典型材料。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统计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将分别于6月、11月对各县(市)、区安排一次观摩,并安排全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观摩点。同时,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认定工作,评选出一批“新乡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并进行命名和授牌。从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中择优创建“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2012年11月—12月)。
  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本年度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考核督导,总结成效,查找问题,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农业产业化集群顺利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新乡市优质小麦产业化集群。以延津县为重点范围,以延津县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新乡小麦产业集团、中粮(新乡)小麦有限公司等为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县(市)优质专用小麦的发展,形成跨县、市的优质小麦生产加工基地。加快地理标志农产品“新乡强筋小麦”登记步伐,大力发展集订单农业、种子加工、收储中转、配麦、面粉加工、食品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小麦产业”。2012年加工量达250万吨,销售收入100亿元,带动农户100万户。
  (二)原阳大米产业化集群。以原阳县为重点范围,原阳县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为载体,河南迪一米业有限公司、河南黄蕊米业有限公司等为龙头,地理标志农产品“原阳大米”和“迪一”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高档食用米、米糠油、米蛋白、休闲食品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加工量达30万吨,销售收入8亿元,带动农户9万户。
  (三)辉县生猪及肉制品产业化集群。以辉县市为重点范围,建设优质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辉县市宁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新乡大北农农牧有限公司等为龙头,“雨润”、“大北农”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冷鲜分割肉、熟食制品、休闲食品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加工量达30万吨,销售收入35.6亿元,带动农户1.1万户。
  (四)原阳奶制品产业化集群。以原阳县为重点范围,建设优质奶牛标准化养殖基地,三元集团(新乡)乳业有限公司等为龙头,“三元”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巴氏杀菌奶、酸奶、专用乳粉、乳饮料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加工量达12万吨,销售收入10亿元,带动农户0.1万户。
  (五)封丘金银花产业化集群。以封丘县为重点范围,建设金银花标准化种植基地,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龙头,地理标志农产品“封丘金银花”和“豫中天”、“佐今明”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金银花茶饮、保健品、中成药、提取物、口服液、饮料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加工量达0.2万吨,销售收入9亿元,带动农户6万户。
  (六)辉县食用菌产业化集群。以辉县市为重点范围,建设食用菌标准化种植基地,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辉县市利民食用菌种植合作社等为龙头,“玉龙洞”、“鑫菌”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低温干燥、脱水保鲜、休闲食品、保健品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加工量达两万吨,销售收入10亿元,带动农户两万户。
  (七)卫辉花生及油料产业化集群。建设黄河故道及黄河滩区优质花生产业带,以卫辉市为重点范围,河南省卫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等为龙头,以“豫晟源”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花生油及高档调和油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加工量达18万吨,销售收入23亿元,带动农户5万户。
  (八)长垣绿色果蔬产业化集群。以长垣县为重点范围,建设绿色果蔬标准化种植基地,河南省宏力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鸿志高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为龙头,“宏力”、“鲜之源”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中高档果蔬以及果蔬汁、果蔬粉、果蔬脆片等精深加工品。2012年辐射带动基地12万亩,加工量达6万吨,销售收入25亿元,带动农户1.5万户。
  (九)获嘉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以获嘉县为重点范围,河南省海芋生物有限公司等为龙头,“创生园”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百合花等鲜切花及苗木种植基地。2012年辐射带动基地4万亩,销售收入4亿元,带动农户0.1万户。
  (十)新乡县林产品产业化集群。以新乡县为重点范围,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龙头,“新亚”等为品牌代表,建设造纸原料林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包装用纸、文化用纸、生活用纸等产品。2012年加工量达160万吨,销售收入30亿元,带动农户2.5万户。
  (十一)新乡市果蔬物流产业化集群。以牧野区、卫滨区为重点范围,整合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新乡市牧绿菜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宇鑫农贸有限公司为龙头,组建农产品物流集团,“牧绿”等为品牌代表,大力发展果蔬保鲜设施,建立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超对接”。2012年辐射带动基地15万亩,销售收入30亿元,带动农户1.5万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已出台《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推进品牌农业战略的意见》(新政〔2012〕6号)文件,并成立了新乡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细化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出台发展意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省政府要求,各省辖市的市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市长要有工作联系点,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的领导也要有工作联系点。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力度,设立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大做强,采取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品牌创建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
  (三)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帮助农业龙头企业解决好资金信贷、基地建设、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信息交流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强市场经济环境综合治理,杜绝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不断优化经济社会环境。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品牌农业的重大意义,宣传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品牌农业的扶持政策,以及全市发展成果和典型,营造共同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品牌农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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