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乡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乡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新政〔2009〕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齐心协力,奋力开展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动员、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不断开创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市政府决定对辉县市政府等6个单位、郝占云等65名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6个)
  (一)先进县(市、区)
  辉县市人民政府
  延津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职业院校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三)行业企业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市牧野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促进会
  二、先进个人(65名)
  郝占云闫仁强魏长根徐鹏郭民王宏印刘琪王来俊赵义普许雷马永生王灿业张绍敏王旭东杨淑芳赵明伟原庆建王万俊孟令伟李树峰李现国胡秀霞邓明修高俊婷乔木源徐书振马书才曹振伟王艳梅张新奇赵政统李文延王艳峰史明芳刘雪芹岳学习冯大军岳小战崔风华王世华梁三华孟令奎徐明华汪静玉田发银周济川吉庆兰秦海燕张生苏晖梅杰郭亮陈广梅白珊珊张建西宋治华何伟娜陈伟李红心李源君宋光莉李雷李翠英魏新来李建军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我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对照先进,寻找差距,制定措施,为夺取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全面胜利,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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