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文件精神,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狠抓校企合作,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新乡建设的能力;推进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增强办学活力;推行职业培训券;推进重点职业教育项目建设,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大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力度。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以提高职业教育品质为中心,注重加强内涵建设,打造一批品牌职业教育示范校和特色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着力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活力;着力加强职业院校能力建设,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建设新乡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各部门积极促进,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形成合力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坚持开放发展,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形成开放办学格局;提升职业院校内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品牌引领,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政府统筹全市职业教育,打造中原经济区新乡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育基地
  1.要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全力推进。坚持政府统筹,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办职业教育,顺应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需求办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既是民生又是发展的意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投资环境、抓产业竞争力的观念,提高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统筹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把新乡打造成为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育基地。
  (二)全面总结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增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我市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以来,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局面。但我市职业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职业教育体系不健全,职业教育特色不突出,职业教育服务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大力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新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各级政府要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新乡发展规划,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结构和技能型人才规模。职业教育要以服务新乡经济发展支柱产业需要,大力发展电池与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现代煤化工、制冷、起重和振动、特色装备制造、休闲旅游等相关产业的专业,为打造中原经济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持;要充分挖掘新乡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提高新乡新的经济增长点服务。县(市)、区发展好涉农专业,为建设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提供人才保障。
  (三)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激发职业教育活力
  4.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以省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点为动力,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财政支持职业教育项目,加大投入力度。狠抓校企合作,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落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推行职业培训券,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功能。推进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的能力。
  5.市政府成立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大职业教育统筹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教育、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国土等多部门合作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四)落实财政支持职业教育项目,加大投入力度
  6.加大各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引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能竞赛水平。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免费;将职业教育作为新增教育财政支出的重点投入领域;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统筹安排地方教育费附加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将职业院校老校区土地出让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财政部门返还学校用于职业院校新校区建设。
  (五)狠抓校企合作,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
  7.构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组织框架。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院校运行机制,市政府成立由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各县(市)、区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鼓励我市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参与省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
  8.发挥校企合作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制订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完善机制,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学校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9.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职业院校要以对接产业为切入点,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产教结合,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鼓励企业特别是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发挥设备、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参与校企合作。新航集团、心连心集团、华兰生物、金龙集团、新飞集团、佐今明集团、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接纳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企业实践,打造相关产业人才培育基地。
  10.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新乡职教集团。研究制定鼓励和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多方投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职教格局。积极吸纳我市重点企业(事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新文〔2008〕95号)通知精神,依托新乡市职教中心组建职教集团,各县(市)、区要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办有特色职业教育集团。
  11.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鼓励与支持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促进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以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为基本要求,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引进长效机制,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制定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标准及实习指导教师能力标准。
  12.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各级政府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
  (六)积极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
  13.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机制。探索职业教育多元投入的投资方式。公办职业院校实行“公办民助、股份制办学”等投入新模式。积极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在民办职业院校推广“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办学新机制,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以及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
  14.发挥我市教育基金会的作用,拓宽职业教育投融资平台,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投入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增强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活力。
  (七)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新乡建设的能力
  15.积极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特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对外部开放、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6.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职业教育合作。吸引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办学。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经验,积极引导和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职业教育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
  (八)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办学动力
  17.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职业院校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建立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探索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改革,建立以培育效果和贡献率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从管理体制上激活职业院学校办学动力。
  18.完善对职业院校办学成效评估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教育部门牵头制订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科学评价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效益。评价结果要与资金、项目挂钩,要与干部考核挂钩。对服务能力强、校企合作成效突出、办学规模大、质量高的职业院校,在项目、资金等方面要予以倾斜。
  19.职业院校积极承担职业培训项目。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师资、实训设备和实训场地的资源优势,承担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主力军任务,为“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蓝领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等政府培训项目和企业职工培训项目贡献力量,并以职业院校为依托逐步完善全民终身学习网络。
  (九)推行职业培训券,落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20.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强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提升人力资源素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社会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增收能力。职业院校是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主阵地,要重点抓好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带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新突破。
  2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推行职业培训券,促进职业院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职业培训。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积极研究制订我市职业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推进中不断总结完善。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职业培训资金,保证职业培训券顺利实施。
  (十)推进重点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职业教育高地
  22.抓好品牌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特色职业院校建设。积极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特色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建设。2012年至2015年,重点支持建设1-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5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3-5所省级特色职业院校建设。大力推进办学模式、投资模式、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步伐,建成一批服务能力强、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职业院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23.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益。加快职业教育园区项目立项和建设,切实做好园区内公共教学、生活服务等设施集成集约配置工作,园区内职业学校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造职业教育的旗舰品牌。2013年有关部门完成职教园区项目规划,加快解决职教园区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建设进度和院校进驻。加强职教园区与工业园区合作对接深度,提高综合社会效益。鼓励有新乡特色职业院校学校和新乡特色产业企业在职教园区举办职业院校。
  24.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职教园区毗邻划地,建设能够资源共享,信息化功能完备,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鼓励知名企业和社会资金进入共建实训基地。建设中享受职业教育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实行“政府监管、资源共享、社会受益、健康发展”的运行管理模式,改善我市高质量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条件。加快项目立项和建设,2013年前有关部门完成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规划,2014年开始建设,2015年投入使用。
  25.在职教集团运作模式下,将原新乡市第一职业中专改名为新乡市经贸学校,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新乡市经贸学校、新乡市信息工程学校、新乡卫生学校、新乡市旅游学校四所特色学校。积极培育卫生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为十三五期间升专奠定基础。
  26.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支持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建设学院新校区。支持海运学校发展,在职教园区建设新校区,打造新乡为全国知名内陆海员城,科学规划和建设,为今后该校升专做好前期准备。
  27.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县(市)、区集中力量建设好1所功能完备、规模相当的职业教育中心(50万人以上县、市、区可建两所)。努力扩大规模,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2012年支持原阳县和封丘县职教强县创建。现有职教强县(市),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积极做好三年后河南省职教强县(市)复评验收工作。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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