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行等五部门优化信贷融资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行等五部门优化信贷融资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优化信贷融资模式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优化信贷融资模式实施意见

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
  为规范企业担保行为,逐步将现有的网状发散型互保链条梳理整合为环式封闭型互保链条,切实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稳定,促进全市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借鉴银团贷款模式,构建银行联合支持重点企业机制
  按照“主办银行牵头、签署合作协议、合理确定额度、联合抵御风险”的原则,对经工信部门推荐、贷款银行不少于三家、对我市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企业,由主办金融机构牵头,组织相关贷款银行建立银企合作银团(以下简称银团)。一是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由银团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银行承诺确保重点企业授信额度内贷款足额支持,企业承诺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审慎互保,并在新增贷款和从其它金融机构融资时,提交签约银行共同认可,规避同业不公平竞争。二是合理确定融资规模。银团要根据企业整体实力,合理确定授信总额和综合融资成本,各成员贷款总额不超过期初核定总额,综合授信规模根据企业经营变化进行适时动态调整。三是增进信息沟通,强化银企互信。企业应定期向市工信局和银团成员报送经营情况,并及时通报重要事项信息,并加强对互保、联保行为等或有负债相关联企业的监督。银行要增加还后再贷信息透明度,对能够续贷的要提高续贷效率,支持企业利用政府转贷资金降低周转成本;对不再续贷的,需提前告知企业和其他银团成员,以便企业和其他银行提前做好准备,减少企业资金断裂风险。主办行负责召集会员单位定期进行企业信息交流,在企业在出现经营困难后,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研究对策,防止信息误判,出现恐慌性抽贷。主办银行负责在签署银团联合支持协议后,向人行备案。
  (二)推进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构建中小微企业封闭型互助融资机制
  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通过构建“责权对等、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封闭式联保体,引入商会、协会、管委会、合作社等第三方监管,改善弱势融资群体担保难,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批发式融资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要以推进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为突破口,本着相互信任、互相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由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多层次的信用共同体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产业集群融资,构建封闭型互保链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信贷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托产业集聚区,组建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相关企业建立信用共同体资金,推动信用共同体内企业互助担保,促进提高贷款议价能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批发式融资,做大产业基础,同时要依托行业协会、商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商户、农户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开发并利用信用共同体类融资产品,服务弱势融资群体发展,并降低担保链风险。各金融机构对构建形成的信用共同体融资产品,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备案。
  (三)促进重点企业强强联合,构建封闭型互助合作机制
  鼓励并支持规模相当、互相信任的重点企业开展互助合作,逐步将现有网状发散型担保链条梳理转化为环式封闭型担保链条,加强相互监督,促进企业互助,防止担保链风险扩散。一是重点企业主办银行要发挥牵头作用,梳理重点企业担保链条,对自有资产抵押难以满足需求的重点企业担保贷款,引导规模适当、相互信任的重点企业建立封闭式担保链条,促进重点企业强强合作,联手发展,并在担保圈内相互担保、相互监督,缩短担保链条。二是鼓励重点企业合作组建自助式应急转贷资金,市政府按照一定比例从市应急转贷资金中抽出资金予以支持,或给与应急转贷资金优先使用权。三是工信部门要引导担保机构对建立互助机制的重点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二、推进计划
  2012年,市农发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新乡银行、农信办作为主办银行,分别选择至少一家重点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据自身实际,分别选择一个产业集聚区、产业协会、商贸市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试点,签署开展信用共同体融资业务协议。
  2013年,要推动建立1至2个重点企业互助支持体;并将全市经工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均纳入银行联合支持范围;并在全市推广信用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
  三、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银企合作领导小组,推动三项机制建设,促进重点企业强强合作、中小企业联手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市人民银行负责建立异地贷款备案监测机制,加强重点企业贷款监测,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成立银团,与重点企业构建新型银企合作框架;推动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市银监局负责加强金融监管,规范同业竞争,整顿金融秩序,促进规范经营,推进对企业中长期循环授信机制,制止不正当竞争。市工信局负责确定重点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监测机制,并按月向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建立企业财务风险处置机制和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建立的应急转贷、风险补偿机制所需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建立信用共同体融资引导资金,并做好相关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通报,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金融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金融机构和企业通报批评。抄送:市委各部门,新乡军分区。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